遼寧省峰谷電價又調整,電蒸汽鍋爐訂購熱潮
2018-06-14 08:00:28從遼寧省物價局印發(fā)的《關于對居民電采暖用戶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》中我們可以獲悉,從18年2月1日起,遼寧電采暖用戶將于每年從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采暖電量開始執(zhí)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,這一政策將取代居民階梯電價政策,而其他月份,則依舊按照居民階梯電價進行計費。所謂階梯電價就是指用到一定程度之后,電價會越來越貴,而分時電價則是將用電時間進行了劃分,夜間的時候電價便宜,白天的時候電價高昂。這樣就使得使用電采暖的費用可以降低。
《通知》要求,在峰段7:00-21:00間,“一戶一表”的居民電采暖用戶在現行居民生活電價基礎上,電價上調0.02元/千瓦時;在谷段21:00-次日7:00間,電價下調0.10元/千瓦時。原執(zhí)行合表用戶電價的居民電采暖用戶谷段到戶電價為0.40元/千瓦時,峰段到戶電價為0.52元/千瓦時。
《通知》要求,電網企業(yè)對居民電采暖用電實行單表計量、單獨計價,免費為執(zhí)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居民電采暖用戶安裝更換電能表。暫時無法分表計量的,供暖期內全部電量作為供暖電量,執(zhí)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。
2月1日起,遼寧省居民電采暖用戶將試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,此部分用戶每年從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采暖電量執(zhí)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。
在時段劃分上,峰段為7:00至21:00;谷段為21:00至次日7:00,電價標準為:谷段到戶電價為0.40元/千瓦時,峰段到戶電價為0.52元/千瓦時。
日前,遼寧省物價局出臺了《關于對居民電采暖用戶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》。決定對全省居民電采暖用戶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,該政策的出臺也是為了推動遼寧省的清潔供暖工作,將于今年2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政策實施范圍僅包含居民電采暖用戶,省物價部門表示,此類用戶是指以電采暖為唯一供暖方式的居民用戶(包括執(zhí)行居民生活電價的非居民用戶),而農村地區(qū)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“煤改電”改造使用電采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的,在未參與電力市場化直接交易前,視為居民電采暖用戶。
根據通知內容,居民電采暖用戶每年從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采暖電量執(zhí)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,不再執(zhí)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,年內其他月份電量仍執(zhí)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。在時段劃分上,峰段為7:00至21:00;谷段為21:00至次日7:00。
通知中還明確了居民電采暖用戶峰谷分時電價標準。“一戶一表”的居民電采暖用戶在現行居民生活電價基礎上,峰時段上調0.02元/千瓦時,谷時段下調0.10元/千瓦時;原執(zhí)行合表用戶電價的居民電采暖用戶谷段到戶電價為 0.40元/千瓦時,峰段到戶電價為0.52元/千瓦時。
省物價部門表示,電網企業(yè)應對居民電采暖用電實行單表計量、單獨計價,免費為執(zhí)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居民電采暖用戶安裝更換電能表,對于暫時無法分表計量的,供暖期內全部電量作為供暖電量,執(zhí)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。此外,電網企業(yè)還要為居民電采暖用戶提供便捷、詳細的辦理流程和服務,在此基礎上,統(tǒng)計居民電采暖時段電量等相關數據,為日后政策制定提供數據支撐。